近年来,提供 利用过期国债或存在争议的债权来清偿税款的“神奇”解决方案. 一些来历可疑的咨询公司主动联系企业家,承诺通过……的方式消除税务债务 看似有价值的文件, ,据称这些物品相当于现金。鉴于此,政府各部门加强了预警。.
这些税务欺诈是如何运作的?
一般来说,该 骗局往往始于一个精心编造的故事 由顾问或中介提出的。他们创建 “报道故事” – 充满技术细节和法律依据的叙述 – 用于 说服纳税人 某项旧债权或应收款是合法的,并可用于抵扣税款。这些故事通常 歪曲法律和历史事实, ,这让企业家误以为存在可靠的法律依据,而实际上,, 这些解释完全是错误的或捏造的.
诈骗分子通常会承诺 大幅减轻税负或全额清偿税款 不涉及现金支付。例如,他们声称持有已到期的国债、针对政府的“确凿”的法院判决书,或是依据司法裁决产生的债权,并以此为由提供这些 “带有折价的”信贷” ——也就是说,企业家只需向他们支付应缴税款中的一小部分,他们就会用那张票据来抵扣这笔税款。. 该提议在财务上似乎颇具优势, ,这可能会促使陷入困境的企业主考虑采取这一措施。.
为了维持这场骗局,诈骗分子 出示看似官方的文件, ,例如在公证处登记的合同、证书、鉴定报告、所谓的司法裁决或债权转让协议。他们常常出示经公证处盖章的、私人之间债权转让契约的经认证副本,以此营造一种可信度。.
需要提醒的是: 公证处仅负责对签名进行公证,, 并不证明其法律效力或真实性 这些文件的内容。尽管如此,这些咨询公司仍向企业家保证一切合规,有些甚至声称 “a 联邦税务局 ”效率低下或能力不足,不会提出异议” – 创建一个 虚假的安全感.
与此同时,在税务部门方面,这些欺诈行为 最终被检测出来. 犯罪分子经常提交 抵销声明(DComp) 向联邦税务局申报,并提供这些 所谓债权 用于抵扣税款(IRPJ、CSLL、PIS/COFINS、社会保障费等)。在某些情况下,他们还会提交更正申报表或 擅自宣布司法裁决 (实际上并不存在)在附带义务中,以欺诈手段暂停税款征收。起初,受骗企业甚至可能因申报的抵销而获得无欠款证明,或不再被列为债务人。. 不过,这只是暂时的: 在经过税务审计人员的审查后,, 由于缺乏法律依据,“债权”被驳回 且抵销被撤销——导致税款债务再次悬而未决,并需加计滞纳金和滞纳利息。.
总而言之,, 该欺诈行为的本质在于欺骗企业主,使其误以为找到了减少税负的替代方案, ,而实际上他只是在拖欠应付款项。诈骗分子会将公司支付的佣金或款项据为己有,而公司则承担了所有风险。接下来,我们将看到 此类诈骗中常用证书和文件的示例 还有为什么 这些都不适用于清偿税款.
被滥用的文件和证书——常见例子
外国保单和外债证券
诈骗分子还利用在海外发行的巴西债券,特别是在20世纪的前几十年,例如所谓的 “债券” 以英镑或法郎计价。这些旧钞票往往仍在私人收藏中流通,并最终被用于诈骗。然而,必须清楚的是,这些 以外币发行并在巴西境外出售的证券只能在境外赎回, ,由指定的付款代理以原币种支付。他们是 受签发国法律管辖, ,且根据巴西法律,不作任何货币调整或利息计算。因此,即使有人实际持有在伦敦或巴黎发行的旧债券,, 无法将其兑换成雷亚尔,也无法在巴西用于抵扣税款. 如果当时没有提出索赔(而许多人确实没有),那么由于诉讼时效已过,该权利已完全丧失。简而言之,, 任何外国保单或旧的外债票据均不得用于支付或抵扣税款 – 任何涉及这些文件的私人交易都是骗局。.
FCVS(工资变动补偿基金)的信用额度
FCVS 是一项与旧住房贷款相关的政府基金。存在一些诈骗行为,其中顾问们提供 “与第三方交易的”FCVS信用额度” 用于清偿税款债务。理论上,向购房者发放了由FCVS提供担保的住房贷款的金融机构,有权通过一种名为 债务重组 根据第10.150/2000号法律。然而,, 这些信贷具有高度的针对性且受到严格管控 – 只有银行和住房金融体系(SFH)的代理机构才能向管理该基金的联邦储蓄银行(Caixa Econômica Federal)申请这些资金。该 联邦政府仅在经过严格审查并发行CVS债券后,才会正式承担这些债务 以维护合法债权人的权益。因此,, 个人无法直接“购买”FCVS的抵免额并用于抵扣税款. 国家财政部明确表示, 不认可个人计算的FCVS信用值 (只有Caixa作为管理机构才能核算金额) 且不办理将此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手续。即使有人出示一份经公证处登记的转让合同,声称已从FCVS处购得一笔债权,, 这并不能保证其有效性. 真正的债权金融机构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全部法律和行政程序。. 简而言之:如果有人向你提供“FCVS信贷”用于缴税,请拒绝——这是个陷阱。.
纸质农业债务凭证(TDA)
TDA是联邦政府为补偿因土地改革而被征用的土地所有者而发行的债券。此处的骗局在于出示 早期以纸质形式发行的TDAs,面值极高, ,声称他们可以清缴税款。事实上,法律允许 仅仅 哪些TDA 定期以电子方式开具并记账 用于支付 农村土地税(ITR)最高50% 由证券持有人承担。而且,即使这种使用也需遵循特定程序: 纳税人必须通过授权经纪商购买TDA,在B3(托管交易所)将证券登记在自己名下,获得Incra/财政部授权,然后向联邦税务局申请抵扣部分ITR,并提交所有证明文件。. 除这一特殊情况外(ITR中的50%), ,其他任何联邦税款均不得使用TDA缴清。此外,, 截至1992年以纸质形式签发的所有TDA均已过期 – 从那一年起,财政部开始仅以记账式(电子)形式发行这些票据,取代了原有的纸质票据。 该手册甚至还引用了一个具体案例:曾有人向联邦法院申请追讨一张1990年的TDA,金额达数亿雷亚尔;法官驳回了该申请,并认定 债权的时效 并撤销了该诉讼。也就是说,旧的TDA以票据形式存在 一文不值 e 任何声称凭这些文件就能清偿税款的提议都是诈骗.
其他“凭证”及各类文件
诈骗分子手段多变,会试图利用任何看似与政府有关的债权。 各种手段层出不穷:针对公共机构的旧司法判决(有时甚至仍在审理中)、早已解散的国有企业的债务、过去的金融协议等等。例如,该手册特别提醒注意 一些虚假咨询机构,兜售与国家土地改革局(Incra)征地诉讼相关的信用额度. 他们声称对被征用的土地拥有明确且确定的赔偿权利,并表示这些款项可通过以下方式补偿: 任何联邦税。不过,在许多情况下,此类流程 尚未成为终局判决 (尚未作出最终决定)或者该信用无法自由转让。有报道称,诈骗分子正兜售针对原国有企业(如 波托布拉斯 或者甚至 联邦皇家券 关于瓦莱多里奥多塞公司私有化的问题,声称联邦政府承担了债务,这将使该公司有权享受税收减免—— 这在现行税法中没有依据. 简而言之,任何措辞含糊、法律上未作明确规定、却承诺可代替现金用于缴纳税款的文件 应持高度怀疑态度看待.
有效的联邦政府债券:法律是如何规定的?
面对如此之多的所谓头衔和神奇的功绩,不禁让人产生疑问: 是否有可以用于缴纳税款的政府债券? 在近100%的案例中,答案是 不. 巴西法律明确规定 联邦政府有哪些债券,它们是如何运作的, ,并且仅规定了极少数例外情况,允许将其用于税款抵扣。.
根据 第10.179/2001号法律 ——负责组织国家财政部债券的发行——目前 联邦国内债务证券只有三种: a LFT(财政部金融票据), a LTN(国家国库券) 和 NTN(国家国库券)。政府利用这些债券筹集资金,并 仅以无纸化(电子)形式发行, ,以SELIC利率计息 (中央银行系统) 或在B3(证券交易所)。. 目前没有以纸质形式发行的联邦债券; ;任何人出示的作为国家财政部债券凭证的任何实体“凭证”,均属伪造,或是早已失效的旧文件。.
同一部第10.179/2001号法律在其第6条中规定: 到期的联邦债券可用于缴纳联邦税款。然而,实际上,, 这种情况绝不会发生, ,因为 所有证券均在到期日赎回。也就是说,不存在一种国债会在到期后仍“悬而未决”地留在市场上而未获偿付的情况——政府会在到期日向债权人偿付,并注销该债券。. 因此,没有任何投资者会手持已到期的票据用于抵销. 因此,正如这本小册子所指出的,, 绝不可能用LFT、LTN或NTN来缴纳联邦税, ,既非电子形式(因为没有未结清的到期票据),也非纸质形式(因为那将是伪造的或已过诉讼时效的)。.
税法同样 除非法律或最终司法裁决另有规定,否则不承认个人针对欧盟的任何用于抵扣税款的“债权”. A 一般而言,税款应以现金形式缴纳 – 仅在存在明确授权的情况时(例如,一个 已核定的合法税收抵免或已生效的判决 (确定抵扣)意味着纳税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清偿税款。因此,基于“创造性”解释或不存在的法律捷径而设计的交易,最终无一例外地会成为 被税务机关驳回.
总而言之,, 对纳税人而言,唯一“有用”的政府债券是“直接国债”(Tesouro Direto)——但仅作为金融投资,不能直接用于缴税. 购买国债的人是为了投资,从而获得 收益 根据利率情况,并在需要时赎回现金。. 这些现代证券均无法自动抵扣税款. A 唯一值得关注的例外 正如前文所述,这是 农业债务证券(TDA) 用于支付部分ITR税款,且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明确规定的条件。除此之外,任何关于 将旧债权转换为税收抵免 或 将文件作为货币使用 用于缴税 既无法律依据,又构成欺诈.
为了说清楚:该 国家财政部 强调 以外币发行的旧债券无法转换为当前的联邦债券(LFT、LTN、NTN) – 法律规定的所有旧债转换均已完成或已被撤销,不再存在“更新”历史债务凭证的法律漏洞。因此,, 如果有人向您提供一种票据或凭证,并声称“政府接受其作为纳税凭证”, ,必须有具体的法律依据。. 如果引用的是晦涩难懂或已被废止的法律法规,请保持警惕. 请记住, 不存在的法律或被篡改的条款 这些内容已被用于欺诈材料——例如,造假者编造了一部所谓的“第20.279/2001号法律” (该法律并不存在),甚至散发了经篡改的第10.179/2001号法律第6条的副本,企图在原本不存在的条款中加入外债票据的内容。 这些伪造材料经不起仔细核查——任何诚实的专业人士都能立即识破这一骗局。.
企业家若上当受骗,会面临哪些后果?
鉴于上述情况,必须强调: 利用虚假票据或可疑债权抵扣税款构成税务欺诈. 即使该企业家是基于对咨询意见的信任而采取行动的,他仍需对企图欺诈税务机关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。相关后果体现在 三个领域——财政、刑事和民事 – 详见手册:
税务影响: 联邦税务局在发现欺诈行为后,, 退还多付的补偿款 并征收应缴税款。该公司将不得不缴纳 全部原始税款,外加最高20%的滞纳金,以及自到期日起按SELIC利率计算的利息。此外,还应用了一项 加重行政罚款,最高可达150% 应纳税额的。其他影响还包括 遗失无债务证明书 (禁止参与招标和获得信贷),该 将欠款登记为应收债务并录入Cadin系统 (违约者登记),随后是 立即进行税务强制执行并扣押财产。该公司还 向检察院提出申诉 用于刑事调查。税收优惠或特殊税收制度可能会作为行政处罚而被暂停或撤销。若诉诸司法途径进行申诉,最终仍需承担诉讼费用、律师费,并可能因恶意诉讼而受到处罚。 重要提示: 合伙人或管理人员 参与该欺诈行为的人员可能被认定为 连带责任人 因由此产生的税务债务。这意味着,如果能证明存在故意(欺诈意图),则可动用相关人员的个人财产来清偿公司的债务。.
刑事后果(犯罪): 利用伪造票据实施的税务欺诈可能构成多种 犯罪. 在刑事层面,所有参与该骗局的人员——公司合伙人、顾问、中间人以及可能沆瀣一气的公职人员—— 可能会被逮捕 在调查期间(临时羁押或预防性羁押),相关人员可能面临文件搜查和扣押、银行保密义务的解除、账户及资产冻结等措施。调查结束后,联邦检察院通常会以……罪名对涉案人员提起公诉。 伪造文件及使用伪造文件(《刑法》第297条、第298条和第304条), ,此外 违反税收秩序的犯罪(第8.137/90号法律,第1条和第2条)。规定的刑罚可能从 6个月至6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, ,针对每项罪行。若因多项罪行被定罪,刑期将累计,可能导致数年监禁。也就是说,涉足国债欺诈的企业家不仅面临资金损失的风险,更可能失去人身自由。.
民事后果(民事责任与制裁): 在民事领域,相关方可能因以下行为承担责任: 行政失职行为 (如涉及公职人员)或因其他损害国库的违法行为。在此类情况下,处罚措施可能包括 丧失公职(针对公务员)、暂停政治权利、禁止与政府签订合同或享受税收优惠 以及支付 对所造成损害的赔偿。此外,检察院或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 资产冻结 相关责任人——无论是公司方面还是合伙人方面——甚至包括 不承认法人资格, ,甚至动用个人财产来赔偿损失。换言之,参与此类欺诈行为的人将面临民事诉讼,这些诉讼可能 使公司及其所有者陷入财务困境, ,在原应纳税额的基础上,另行追加民事罚款和赔偿责任。.
如上所述,, 贪便宜反而要吃大亏:从……的角度来看 节税 使用虚假信用记录将导致更严重的后果,包括150%的罚款、刑事诉讼以及个人财产面临风险。 许多上当受骗的企业主发现自己陷入了比之前更糟糕的境地——税务债务激增,且公司声誉因欺诈调查而受损。因此,了解相关 预防措施 切勿贸然采取缺乏法律依据的简单解决方案。.
避免这些陷阱的实用技巧
幸运的是,有各种各样的 预防措施 企业家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 不要落入税务诈骗的陷阱. 该手册列出了有效的防护措施,我们以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总结。. 请时刻留意那些与众不同的提案 并将以下提示作为安全检查清单:
对夸大其词的承诺要保持警惕: 如果有人承诺 “以70%的折扣结清所有税款” 或 “一个政府不希望你知道的秘密解决方案”, ,请开启警示灯。. 诈骗通常会承诺不切实际的经济收益 或远高于市场水平。请记住: 任何替代性的纳税方式都必须在法律中有所规定. 除此之外,并没有什么魔法——这只是个陷阱。.
对法律未作规定的“创新”应保持警惕: 建议 更改正常的纳税程序 或采用法律规定以外的机制(例如,通过未获认可的临时禁令暂停扣款、以外币进行抵销等) 应立即对此持怀疑态度。如果这是合法的,那么在税收法规或具体的司法裁决中肯定会有明确的授权。.
以折价方式出售第三方应收账款?请注意!: 此类诈骗的一个常见套路是提供 以大幅折扣收购属于第三方的债权, ,声称这样双方都能受益。例如:“你向我支付税款中的50%,我就给你一张等值的法院判决书抵免凭证,用于在税务局抵扣。”. 这是违法的, ,因为税收抵免并非可自由交易的商品。其存在本身就 高折价(20%、50%、80%) 这已经表明存在较高的欺诈风险。.
不要轻信“未来由政府担保的付款”这一说法: 一些诈骗分子声称这笔款项“正在发放中,只是因为政府拖延才耽搁了”。他们将延误的责任推给政府,以此安抚受害者。. 别上当了。. 如果所主张的权利仍需长期等待或取决于未来的裁决,那么它就无法立即用于免除当前的税款——更不用说向您出售了。.
内容混乱或前后脱节的文件: 仔细检查所出示的文件。此类诈骗中,文件往往是一堆杂乱无章的材料: 公证处文件、部分判决书、旧公文、不完整的证明书, ,等等。很多时候,, 这些文件的措辞含糊不清或内容不完整, ,或者它们之间没有明确的关联。如果你自己冷静地仔细阅读后,仍无法准确理解该文件所证明的内容,, 不要以此作为企业决策的依据. 请务必委托一位值得信赖的税务律师,在不受中介影响的情况下对相关文件进行评估。.
核实业务提供方的信誉: 在聘请任何所谓的“救星”咨询公司之前,, 调查该公司及相关人员. 请在联邦税务局网站上查询 企业税号(CNPJ)及合伙人 该咨询公司;请询问他们是否提供 国家财政总署(PGFN)的未结债务 或曾以税务代理身份参与刑事案件的记录。在司法部门门户网站上查询针对他们的诉讼案件。核实他们是否持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(如巴西律师协会OAB、注册会计师协会CRC等,视具体情况而定)。以及 如果对方没有固定地址,或者拒绝明确表明身份,请保持警惕. 诈骗分子通常会使用 化名或空壳公司, 那么请进行一个 尽职调查 在提供信息或金钱之前,请先进行基本核实。.
请注意授权书和密码: 不要给 无限制访问您的 e-CAC (税务局电子门户)向未知人士。如有必要授予 电子授权书 以便由他人代为行事,, 仅交付给值得信赖且权限有限的人员. 切勿提供您的 数字证书或密码 授予第三方——这相当于将公司的“保险柜钥匙”交出去。如果顾问需要在e-CAC上使用授权书,请要求其出示 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亲自前往,并仔细核实他将在系统中进行哪些操作。您可以(也应当)跟踪以您的名义提交的所有记录。.
费用支付: 诈骗分子更倾向于收取现金或通过“人头账户”收款。. 向正规咨询公司支付费用时,请务必汇入该公司的银行账户, ,并附有发票。如果对方要求将款项汇入第三方账户或使用可疑的缴费单,请提高警惕。. 切勿向他人转账,声称是“代你缴税”. 正确的说法是:您是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向咨询公司支付费用,, 但应缴税款须直接缴入国库 (通过DARF、GPS等渠道,以贵公司名义办理)。切勿向中间人交付现金,声称由其转交给税务部门——这绝对是骗局。.
请通过官方渠道了解详情: 最后,请通过以下方式随时了解最新动态: 主管部门发布的警示和公告. 联邦税务局、国家财政部和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均定期发布 关于诈骗企图的警示. 只需在网上快速搜索一下相关话题,往往就能找到关于警方行动的新闻或官方通告,这些内容通常都会对同类诈骗行为发出警示。 例如,巴西国家税务局此前曾公布过针对用于诈骗的虚假“税务抵免追回”咨询机构的专项行动。财政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份 关于政府债券诈骗的警示 详细说明了这些案例。因此,, 在参与任何可疑计划之前,请先进行调查 ——很可能已经有人上当受骗,或者这种骗局已被公开揭穿。如果你怀疑自己已成为诈骗的受害者或目标,, 向有关部门举报 立即采取行动。这既能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失,也有助于惩处责任人。.
结语——请务必寻求可靠的技术指导
综上所述,, 没有一蹴而就的捷径可以消除税务债务. 任何提议使用过期债券、被遗忘的保单或虚构的债权来抵扣税款的做法,都应持极度怀疑的态度。 若贸然涉足此类交易,其后果对公司及其合伙人而言可能灾难性——可能面临巨额罚款、刑事指控,甚至导致企业破产。. 保护您的 遗产 以及您企业的健康状况——不要被那些轻率的承诺所迷惑. 减轻税负的可靠途径是通过 由专业人士指导的合法税务规划, ,识别合法的税收优惠,并采用良好的会计实务。.
因此,, 防范税务欺诈的最佳手段是获取信息和专业的建议. 在评估税务方案时,请务必寻求值得信赖的专业建议。. CLM 会计控制器 致力于成为您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,确保您的企业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税务合规, ,远离陷阱。凭借专业的技术知识和职业操守,CLM Controller 可协助审核收到的各类提案,解答有关税法的问题,并确保 确保其义务得到正确履行, ,避免不必要的风险。请记住:投资于 专业的会计咨询 这比承担欺诈造成的损失要便宜得多。请随时掌握最新信息,多听取可靠顾问的建议,并 拒绝非法捷径 ——这样,贵公司就能稳健、可持续地发展,避免与税务部门发生纠纷。.



